劳动关系

承诺

人权

遵照世界人权宣言所确定的社会各方(包括企业法人)有责任尊重并保护人权。在合法经营的框架范围内,瑞能支持并尊重人权并努力保证其经营活动不会侵犯人权。


童工、被奴役及被强迫的劳工

在任何情况下,瑞能均不会违反国际劳工组织第138号及第182号条约的规定,使用被奴役及被强迫的劳工,也不会雇佣童工。


组织权

瑞能认可并尊重员工选择是否成立或加入任何组织的自由。依照(当地)法律、法规以及现行劳工关系和雇佣实践,瑞能尊重工会或其他劳工组织代表其员工的权利。瑞能会自行或通过资方团体进行协商,以期在雇佣条件上达成一致。


平等、公正的对待

每位员工不论其个人背景、种族、性别、国籍、年龄、性取向或宗教信仰,都应在聘用条件及职务上享有公平的机会并受到平等对待。招聘员工时也同样适用该规定。瑞能努力在相类似地区对从事相同工作、表现评估水平相同的员工给予相同薪资。瑞能不容许有任何形式的骚扰或歧视。瑞能不能容忍对瑞能员工粗暴、非人道的待遇,包括性骚扰、性虐待、体罚、精神或身体上的压迫或言语上的辱骂以及就该待遇的威胁。

 

薪资

报酬及工时应遵照当地劳动法,并至少符合现行的产业标准。

员工应被告知员工代表(如适用)就雇佣条件进行协商的结果且瑞能应保证和薪资和/或职级、工作时间、健康和安全相关的政策明确、透明并完全遵守所有适用的当地法律。

报酬必须和所有适用的关于工资的法律规定(包括最低工资、加班时间和法定福利等相关规定)相一致。任何从工资中强制扣除的部分必须符合当地法规。工资将定期以支票形式,通过银行转账或在特殊情况下以现金支付。员工应详细、清晰地被告知其工资和福利的具体构成。

 

员工发展

瑞能和其员工相互承诺尽力保证高水平的表现及受雇能力。关于这点,瑞能会向其员工提供相关培训机会。